审计署29日发布了
工伤保险基金审计结果公告。
2016年2月至3月,审计署对北京、山西、辽宁、吉林等17个省市2013年至2015年工伤保险政策执行情况和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17个省的省本级和所属7个副省级城市、11个地级市。
本次审计发现骗取冒领、挤占挪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资金3.86亿元。如:有17个医疗康复机构、131人编造虚假资料骗取基金6489.55万元;310名不再符合条件的人员冒领待遇358.21万元;29个财政保障经费的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等单位挪用工伤保险基金5596.71万元,用于本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办公经费等。
审计公告同时显示,工伤补偿和康复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从参保情况看,17个省有17万个单位未按规定为114.95万名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延伸调查的47户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平均参保率仅为49.48%。35个抽审地区2015年工伤伤残鉴定18.37万人,仅有1.69万人(占9.2%)享受到工伤康复,有15个抽审地区尚未开展职业康复工作。
审计发现,按照2010年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预防费管理办法应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但至今仍未出台。35个抽审地区中,有11个尚未出台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主要负责人介绍,此次审计发现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经或正在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截至2016年4月底,17个省已追回资金5784.94万元、补发待遇59.03万元、退回多收保险费186.63万元、补报欠费金额1107万元,其他问题正在进一步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