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103号)和《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展建筑业“同舟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221号),记者昨日采访了解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从7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筑业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2016年要实现新建建筑业项目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
今年新建项目要全覆盖
据人社部门负责人介绍,这次专项行动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进行的,是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切实维护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伤保障权益的重大举措。在这次专项扩面行动中,各区市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把建筑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工伤保险扩面工作的重点任务,通过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逐步实现建筑业项目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其中,2016年实现新建建筑业项目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
重点查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记者采访了解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把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行为,依法从快处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将优化流程,简化手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及时按规定拨付有关待遇。
如果建筑业企业有工伤保险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www。qdhrss。gov。cn),也可拨打市人社局政务服务热线电话12333咨询,或拨打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电话8601085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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