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劳动者伤亡而引发的劳动工伤认定申请增长迅速,由此对行政机关工伤认定不服而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也呈上升趋势。近日,北京市二中院调研发现,此类案件在体力劳动涉案多发,涉案用人单位九成以上为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大型企业占比不足一成。
九成为中小企业
据北京二中院行政庭副庭长严勇介绍,该院审理的工伤认定类行政诉讼案件全部为二审案件,均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被告。2011年至今年6月,先后审结此类案件共计116件,占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诉行政案件总数的37%。
案件类型主要包括劳动者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以及用人单位对认定工伤决定不服提起诉讼。此类案件在体力劳动领域多发,涉建筑行业的占12.93%,涉物业行业的占9.48%,涉餐饮行业的占8.6%,涉保安行业的占5%。用人单位九成以上为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大型企业不足一成。
严勇称,有的工伤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比如被机器轧伤、在工作场所摔倒、从高处摔落等;有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有的因工外出期间受伤的;还有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伤害。其中,第一种情况所占比例较大。而劳动者因工伤伤害导致死伤的情况较为严重,导致死亡的占58.11%,人身损害占4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