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在建项目参保率仍然较低,目前尚有1000多个在建项目未参加建筑工伤保险。
深圳市社保局昨日提醒,未参保的在建项目建筑施工企业12月31日前必须办理参保手续。逾期未办理参保将依法查处纳入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系统。
在建项目参保率较低
为解决建筑行业施工人员工伤保险参保率偏低,施工人员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真正保障的问题,《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办法》今年5月实施,以工伤参保作为施工企业项目开工的前置条件。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的证明材料,作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的具体措施之一。
截至目前,深圳新建项目参保率达1?0?0?%,但是在建项目参保率仍然较低。目前尚有1000多个在建项目未参加建筑工伤保险。
逾期不办理将抄送主管部门
从2016年5月至11月,深圳按建设项目参保的事故申报人数为47人,认定工伤人数为39人,享受工伤待遇人数15人,其中7-10级伤残4人,有伤无残10人,死亡人数1人,工伤偿付待遇费用合计264473?.87元。截至今年11月底,深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大险种,每个险种的参保人数均突破1000万。五险参保总人次达5540万人,其中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02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032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129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109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1090万人。
深圳市社保局昨日提醒,未参保的在建项目建筑施工企业请于1?2月3?1日前携带所需资料到施工项目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逾期未办理参保将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后,抄送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由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将其纳入建筑业企业诚信评价系统。
办理参保手续所需资料
(1)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工程交易单)原件及复印件(盖公司公章);(2)项目承包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盖公司公章);(3)总承包企业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司公章);(4)总承包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银行印鉴卡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5)《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社会保险项目登记表》(如果是以在建项目申报参加工伤保险,另提供施工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
(1)按新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按照税前建设项目工程合同总造价的0.08%计算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2)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尚未竣工的在建项目,以及按规定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已开工但尚未竣工的在建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费应缴费额=工程总造价×0.08%×〔(项目施工期总天数-已施工的工期天数)÷项目施工期总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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