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有哪些
工伤保险政策?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发生工伤事故后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5月18日晚,一场工伤保险政策宣传活动走进了宜昌东辰心语安置房工地,将惠民政策“交”到了工人手中。
工伤保险是强制性
社会保险,参加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宜昌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科长姚圣红介绍,早在2006年,宜昌就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宜昌市直城区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并针对建筑行业流动性大的特点,于2007年出台了《关于宜昌市城区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实施意见》,正式将建筑行业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
2015年,宜昌市人社局、市住建委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建筑业工伤保险政策,进一步降低建筑业参保费率,宜昌城区千分之一点五(1.5‰)的参保费率在全省最低,并取消了建筑业工伤待遇设封顶线的规定,建筑业工伤职工享受与城镇工伤职工同等待遇标准,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工伤待遇均等化。
目前,宜昌全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实现了全覆盖。截至2016年底,全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人数达12.8万人,共为500多名建筑业工伤职工落实工伤保险待遇近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