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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法规定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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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1月21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得通过,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维护了老年人的权益。

  2010年10月,《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等有关“啃老”现象的规定,吸引了不少眼球,并且该法规将于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曹景行作如下点评:

  曹景行:最近一个时期,社会各方对于所谓啃老这种现象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江苏省更打算对所谓的恶意啃老现象加以立法禁止,为什么现在会出现啃老的现象?

  所谓啃老当中不排除有一些年轻人是好吃懒做,或者是恣意挥霍,这种啃老当然应该得到谴责但这也是一种道德问题,靠立法也未必能解决。

  但更多的所谓啃老实际上是现在年轻一代收入有限又不得不依赖父母甚至祖父祖母辈的帮助。

  过去老一代在当时的生活环境下他的收入还可以维持家庭生活,但是到了现在年轻一代就越来越困难,这并不是一个正常的社会现象。

  所以要解决所谓啃老问题,并不是一味的去指责,而更重要的是从社会分配着手,增加老百姓的所得,这样的话啃老问题并不难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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