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长沙城乡居民将享同等医保待遇,这一惠民政策何时能在我市实施?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透露,长沙市城乡居民同享医保政策最迟不会超过今年6月1日。
此外,从近日开始,2012年度新农合参保费用开始由银行代缴。
《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全面并轨,实现“四统一”,即统一管理经办、统一信息平台、统一待遇支付、统一基金调剂。
而“四统一”最大的亮点是城乡缴费标准一样、享受待遇一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姚海华透露,长沙市实现城乡居民享同等医保待遇最迟不会超过今年6月1日,目前相关方案正在制定中。
此外,姚海华还向记者介绍,2011年长沙市现有117万新农合参保人员,筹资委托银行代缴节省了大量人力物力,另一方面也为农民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提供了便捷的缴费途径。
继2010年政府下发相关文件后,2011年已有80多万农民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浏阳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委托代缴三方协议,一次性签订的三方协议有效期为5个运行年度。据介绍,2012年度新农合代缴将从近日开始,由农村商业银行从自愿代缴的参保者农民惠农补贴账户中扣除。
这么早就将下一年度的参保费用交了,如果明年家里的参保人员有变动该怎么办?
所缴费用产生的利息又将用于何处?对此,姚海华表示,实行代缴后,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发生人口新增或者减少的,参合农户可到村委会填写人员异动情况登记表,审核后多退少补;代缴费用产生的利息则全部计入医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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