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乘客受伤事故增多
自本市实行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优惠政策以来,老年乘客明显增多。不少体虚乏力、腿脚不便的老人,在没有家人陪伴的情况下,也拄着拐杖乘坐公交车;尽管明确规定老人优惠乘车为上午9时至傍晚5时的非高峰时段,仍有不少老人在高峰时段乘车。为避免纠纷,许多司售人员不再计较车费,但高峰时段车厢拥挤,司售人员生怕老人摔伤的心始终悬着:一旦老人受伤,就会产生数额不小的事故费用。
时下,老人乘车还多了一些不安全因素。目前本市到处是工地,道路通行不畅,有些路段路面高低不平,车辆在行驶途中难免发生剧烈颠簸、急刹车等意外情况,一些老人拉不住扶手或站立不稳,就会摔倒受伤。这些都是老年客伤事故增加的原因。据了解,发生事故后的医疗与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元,多的高达几十万元。去年1月3日中午11时20分,一位84岁老人独自乘坐公交94路,下车时不慎跌倒受伤,股骨颈等多处骨折,急送医院,但终因伤情严重于4月25日去世,这起事故的总费用高达42.66万元。也在去年,一位84岁老太乘坐公交947路,从后门下车时跌倒,头部着地,送医院诊断为脑外伤,后来不治于4月23日去世,事故总费用逾33.1万元。
据了解,许多公交企业都发生过老年客伤事故,赔偿费用大多在数万元。有一个公交车队在去年下半年至今年上半年就发生6起老人客伤事故,赔偿了几十万元。
公交公司买不起相关保险
据介绍,目前公交企业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而在车厢内发生的乘客伤害事故,则应由“承运人责任险”承担保险。这个险种收费较高,公交企业成本核算中没有这笔预算。由于公交企业目前处在“吃补助”状态,企业自身没有足够经费购买“承运人责任险”,同时也没有能力“全包”客伤事故的医疗费用和赔偿。为增强司售人员的责任心,减少老人客伤事故的发生率,公交企业采取了处罚措施:根据事故费用的大小,按比例扣发客伤事故责任人的奖金,费用上限为5000元。
公交司售人员的工资本来就不高,5000元的处罚金非同小可,往往要分期扣款,他们感到经济压力不小,难免有些怨气。
老人免费乘车政策需完善
由于现行赔偿办法不尽合理,老人乘车一旦受伤,医疗费用和经济补偿由公交企业承担,连年增加的客伤赔偿费用使公交企业不胜负担。许多司售人员对完善老人免费乘车优惠政策提出建议——
第一,在政府承担的老人免费乘车资助资金中,增加客伤保险专项费用。“老人卡”客伤保险内容可以参照目前推行的“家政保险”模式,对不同等级的伤害,设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一旦受伤由公交企业全包。老年人持“老人卡”乘车时发生意外伤害,可凭卡申请保险理赔。第二,“老人卡”宜设定乘车金额或乘车次数上限。现行“老人卡”虽然方便了老人乘车,但因不加限制、可无限量乘坐,也产生了一些问题:有的老人将“老人卡”出借给他人使用,中年人冒用“老人卡”现象时有发生;行走不便的老人出门就医想“打的”,但不能使用“老人卡”抵扣车费。若为“老人卡”设定每月可用金额,允许在公交车和出租车上通用,则既可惠及行走不便和病重的老年人,也可节制部分老人持卡过度乘车。
第三,强调80岁以上老人出门乘车,应由家人陪护。在老人免费乘车政策中可明确规定,80岁以上老人在免费乘车时发生客伤事故,医疗费用由企业和老人家属分担。此举可促使老人家属增强责任意识,也是为了在制度上有效保障老人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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