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还有待增强,其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和途径还有待创新。5月19日在沪举行的保险学会2011年学术年会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表示,和其他行业相比,和全社会的期望相比,保险业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还存在差距和不足。
吴定富认为,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管理机制,在社会风险管理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是辅助政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在新形势下,需要保险业创新服务方式和途径,辅助政府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比如健全对灾难事故、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理体系,形成政府和市场机制协同发挥作用的社会管理新格局。
目前,保险产品和服务、公司经营管理仍然限于传统模式。一些保险企业的经营、业务管理流程还不能支持保险服务创新的需要。同时,保险市场上销售误导、理赔难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治理,制约保险业在更广泛、更深层次上承担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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