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盈余高达874亿元,失业者将获救济金每月800元。
按相关规定,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应按照市统计部门发布的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数据,统一于每年7月1日调整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根据市统计局发布的《深圳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深圳市2008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3454元,折合成月平均工资为3621元。因此,自2009年7月1日起,深圳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的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按3621元计算。此次调整涉及的险种包括了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五险种。
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调整为3621元,失业救济金标准上调为800元,比原来的680元上升了120元。另据悉,截止到2009年5月底,深圳社保基金的账户结余874亿元。在全国社保账户亏空近8000亿元的状况下,深圳每年退保盈余高达10亿元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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