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打工三年,离开时却不能带走社保,这样的局面何时结束?明年!昨日,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方潮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广东省已有解决社保转移的思路,2009年就可实现全省统筹,届时,省内社保关系不会因参保人的区域转移而中断。
异地就业导致社保中断
“我只能提取个人账户里的钱,中断缴费,在广州重新参保。”王先生是韶关人,在深圳打工三年,一直参加社保。2006年回韶关工作,离开时才知道除个人缴纳部分可以提取外,单位为他缴的钱无法转到广州,“这样对我不公平,单位为我购买社保,但要离开深圳,我却带不走这些保险金。”
记者了解到,在当前的社保制度管理下,个人缴纳社保基金大致占工资的8%,这部分进入个人账户;单位为个人缴纳约为工资20%的,绝大部分划进社保统筹账户。参保人员因异地就业而转移社保和退保的情况发生时,社保托管部门目前只退还或者转移个人账户部分的保费,对单位缴交的部分则无法转移。
据广州社保局有关人员介绍,广东的社评工资高,社保、医保缴费的绝对额要大,而贫困地区工资低,保费缴得少。如果原来从贫困地区的参保人员转到广州后,直接承认转入者过去的参保年限,并按照广东的标准给其发放社保,广州的资金就会出现缺口。而低水平地区也不愿接收从广州转移过去的人,这意味着今后要支付广州水平的养老金。他说,该问题一直困扰着全国社保对接。
地方补贴平衡地区差异
如何破解对接难题?昨天下午,人大代表、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方潮贵在分组讨论后接受记者采访,透露广东省内突破社保对接的好消息。他说,因区域发展不均衡,省内各地生活水平有差异,社保基金的缴纳也有高低之分,这是造成参保人社保转移困难的直接原因。
方潮贵说,只有设定一个基本养老金的统筹标准,才有可能完成省际的社保转移。“按照这个标准转移,从低水平地区转至高水平地区,由当地政府补充,补充年限以实际在该地的年限为依据,多缴多补。”方潮贵透露,广东省内的社保转移方案正在研究中,预计明年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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