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安全是玉林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的一个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玉林市逐渐形成了一支以专、兼职为主的社保基金监督管理队伍,基金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建立,扎实推进纠风治乱工作,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
加强社保基金监管促就业保民生
按照社保基金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从2008年开始,玉林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在岗位设置与职责分工、业务操作规程、业务审核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规范。实施社保基金稽核制度,每年通过组织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和治理,进一步规范了内部管理,基金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提高了社保基金统筹层次。养老保险在2006年实现市级统筹,在2009年实现自治区统筹。同时,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也在2009年实现了市级统筹。随着各险种基金统筹层次的提高,基金运行更加安全、规范,对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更加到位,基金总体安全程度也相应提高。
《社会保险法》颁布实施以后,玉林市社保基金监督管理行政层次得到提升。在机构改革中,市人社局设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在今年的机构整合中,设置社会保险基金稽核部,加强了对社保基金稽核检查的职能。各县(市、区)也明确了分管社保基金监督的局领导,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也强化了对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为社保基金安全,为社会保险事业发展作出了贡献。
全市社保基金总体安全良好
近年来,玉林市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对2010年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制度建设和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支付情况开展了检查,涉及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行政部门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开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基本养老金核定和调整、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待遇核定、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核定和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等。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保个人账户进行检查。
通过对玉林市2010年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失业保险基金的检查和分析,目前全市社保基金总体安全良好,未出现不依法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及时征缴社会保险费现象,经办机构没有自行制定征缴优惠政策行为;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支付政策,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及时结算医疗费用,未出现贪污、截留、挤占、挪用社保基金和采取欺诈手法套取、骗取社保基金的行为;按规定开设银行账户、传递票据、划转资金和进行会计核算,做到个人账户按规定记录,社保基金按规定归集;按规定及时存储基金,严格执行社保基金利率政策,各项社保基金全部按规定存入财政专户。到目前为止,全市社保基金总体上是安全的。
让社保基金在阳光下运行
“十二五”期间,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从职工扩展到居民,从城镇拓展到农村,社保基金从地区局部封闭运行发展到可跨省转移。随着参保范围的扩大,参保人员不断增加,社保基金总量会越来越大。据了解,目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已在我市3个试点县(市、区)铺开,第三批试点县也即将开展。按照国务院新要求,明年玉林市将实现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和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全覆盖。
社保基金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不同群体基金来源和管理方式的变化,大大增加了社保基金监督的工作量和监管难度。同时,就业专项资金的迅速增加,监管的难度也在不断加大。为做好相关工作,玉林市将突出重点,规范有序地抓好当前社会保险基金、就业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加强对社保基金征缴、入户、支付流程的研究,确实掌握社保基金征缴、入户、支付等关键环节中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加强社保基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加快社保基金监管信息网络化建设进程,创造条件尽快应用社保基金监督管理软件,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管理队伍建设,让社保基金在阳光下运行,共同维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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