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新《婚姻法》开始实施,其关于婚前夫妻共有财产的规定让国人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归属开始重新定义,并引发了房产证“加名热”。如今,这股加名热引起的连锁效应并未止于此,更是蔓延到了保险领域。
记者从成都本地保险公司获悉,自从新《婚姻法》公布后的这两个多月,前来咨询增加保单受益人或者变更保单受益人的情况有所增加。那么保单到底该不该加名?加与不加又有什么好处?保险业内专家向记者表示,因为投保人有权变更受益人,并且指定受益人的更改程序非常简单,所以保单加名并不保险。
保单加名热
新《婚姻法》的出台引发了一系列加名热,如网友评论房产证加名热潮,“加名是大势所趋,现在无论是已婚的还是将要结婚的人,恐怕不是在加名就是在加名的路上。”
家住玉林小区的刘女士和丈夫就是“在加名的路上”夫妻中的一对。据了解,刘女士和丈夫都是一家大型外企的高级管理人员,家庭经济状况良好。夫妻俩也比较有经济头脑,很早就为家庭做了非常全面的保险保障。
刘女士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她在婚前自己购买有一份重疾险,指定受益人为自己。婚后,刘女士的老公也购买了一份保险,投保人是他自己,指定受益人为他的父母。“现在两份保险都是我和老公一起出资偿还的。虽然婚后老公的那份保险他是投保人,可是我也有出钱,保单里却没有我的名字,我觉得加名很正常,这和夫妻感情无关。不然为什么那么多人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刘女士说。
不过,令刘女士比较迷惑的是,她的家庭拥有的保单和她婚前个人购买的保单,哪些属于她个人的财产,哪些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加名了还可修改
成都商报记者带着刘女士的问题咨询了陈律师,陈律师告诉记者,判定一份保单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首先需要确定财产分割的时点和保险利益发生的时点。就刘女士的情况来看,陈律师说,刘女士婚前自己购买的保险,受益人也为其本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享受保险利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做财产分割,保险利益则应归属于受益人。若婚前保单有财产公证的话,则按照约定执行。
成都某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人李经理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新婚姻法出台后,有很多客户来咨询保单加名的相关事宜,直接要求更改保单受益人的客户也不少。保单上的加名主要指添加指定受益人,我们了解到的情况一般都是要么原本保单没有写受益人是谁,现在要求添加上;要么就是保单受益人名字里面只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要求把他的名字加进去”。
李经理介绍,一般而言,保险条款上面都有一个指定的受益人,按照法律规定,指定受益人继承要优于法定受益人继承。如果没有指定,应按照默认程序选择法定受益人,法定的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保单指定受益人的程序其实并不复杂,和房产加名相比,程序简单了很多。”李经理告诉记者,如果家庭中的一方要求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过投保人的同意。变更受益人时,需要投保人带着身份证、保单等证件,要求加名的一方也需要带身份证,但变更受益人必须由投保人本人签字,只要证件齐全,很容易办理。除了医疗保险是给投保本人治疗疾病外,其他的人身保险和理财产品等都可以更改受益人,即便加上名字,投保人还是有权利更改受益人的。
保单加名意义不大
同时,保险专家向成都商报记者表示,因为保单加名和与房产加名完全不一样,保险受益人更改或者加名相对更容易,也是离婚涉及的保险信息变更中最常见的一部分,流程不复杂,也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所以,“加名与否最好还要看个人情况,如果只是跟风,就没什么必要”。
专家表示,因为一份寿险保单,牵扯到投保人、受益人、被保险人,三者可能不相同,而投保人有权随时更改保单受益人,即使夫妻一方投保,另一方为受益人,如果离婚了,此前在保单上增加受益人也没什么作用。因为离婚后投保人随时可申请更改受益人,受益人能否享受保险利益,要看投保人的“脸色”。
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一个人,投保人要求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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