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被纳入政府预算管理。
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意见》明确,先行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纳入2010年预算编制范围,其他依法建立的社会保险基金待条件成熟时也要尽快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会议称,这对于推进基金管理公开透明、提高基金保障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加快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对上述举动,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指出,“纳入预算后,首先有利于保证社保基金政府部分的资金来源,同时也有利于加强对资金收支、使用的监管。”
据他介绍,目前的社保资金采用政府、企业、个人统筹的方式进行,虽然通过财政专户管理,但没有太多前瞻性。他举例说,当前的情况是,一旦社保基金入不敷出,就要由财政来兜底,财政完全处于被动状态,也影响了预算的权威性,而在纳入预算后,这一问题有望得到较好解决。
奚君羊指出,在社保基金纳入预算管理后,虽然不能解决目前部分地区存在的社保基金缺口的问题,但至少可以让政府能有一个提前的考量以及分析判断,合理确定所需的资金量,而不是等到需要资金的时候,再临时筹措。而且从财政角度来看,相比于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的资金将得到优先保证,有利于保证社保基金的稳定发展。
“另外,如果结合当前形势,将社保基金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也体现了政府公共财政向社保等民生领域的倾斜,这也符合当前中央的基调。”奚君羊说。
另一位接受早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则着重提到了会议所述的“分别纳入”等问题,认为其非常这有利于社保基金的管理。该人士说,这样可以有效反映各项基金的盈余情况,也避免了不同基金的串用,防止“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出现,进一步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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