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每年年初必看的保留节目:新鲜出炉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要做的“实事”有哪些社保福祉值得期待。
一年即将逝去,当我们细数今年已完成和将完成的社保“实事”,一种感觉油然而生:这些数据、目标、方式虽然不断变化,但变得更细、更密、更周到。其实,这些变化,正是“为民”二字在镇江大地上的生动演绎。
全民保障,一个曾被认为遥不可及的梦想。如今,梦想的阳光正照耀着镇江城乡的每一扇门窗。
今年4月2日,姚桥中心小学一年级学生杨玉玲康复出院。她是我市首个享受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待遇的小患者。
杨玉玲2岁时被确诊为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需要手术治疗,医疗费用需3万元以上。她家是低保户,根本无力支付这笔手术费用。
2010年下半年,我省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镇江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新区、丹徒区)被列为首批试点地区。经过初筛、复筛等手续和详细检查,杨玉玲被确认符合救治标准。市一院是镇江市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的定点医院,3月25日,杨玉玲在市一院实施手术。
据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省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保障水平费用限定的规定,3岁-14岁儿童的先天性室间隔缺损治疗限定费用标准是2.7万元。其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定费用标准的70%,个人承担30%。
因杨玉玲属低保家庭成员,再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限定费用标准的20%,这样,杨玉玲只需承担限定费用标准的10%,即2700元,其余费用将由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与市一院结算。
魏某是我市某大型企业职工,2010年12月,在装配挖斗和连杆时,魏某被连杆砸伤左手,经鉴定为工伤七级伤残。今年8月,魏某诉至法院,要求单位赔偿各项工伤费用2万余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一次性获赔1.8万余元。幸运的是,单位为他投了工伤保险,最终这笔赔偿全部由保险基金承担。
“也许平时你不会有太大感觉,但如果知道无论是不幸失业,还是生老病故,背后都有这样一只无形的手在保护着你,肯定会让你觉得更加心定神安。”市社保征缴管理中心主任朱殿月笑着告诉记者。
截至11月末,市区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基金收入302663万元,与去年同期比增加41993万元,增幅16.11%;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各类医疗保险人口覆盖率达96.2%。
养老保险:
从今年1月1日起,市区约9.3万名企业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62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为1572元,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在1月25日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决定为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企业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
市区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职工今年年内可一次性补缴15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并立即办理退休,在办理退休次月即可领取养老金。
医疗保险:
市区居民医保参保对象为所有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各类人员。今年3月1日起,我市调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政策,市区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最高补偿金额提高到20万元,同时建立二次补偿机制。筹资标准从制度建立时的每人每年65元提高到今年的300元,财政补助也由最初的每人每年20元提高到今年的200元,明年将进一步提高到240元。两年将新增政府财政支出5100万元。
工伤保险:
今年6月30日之前按月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自7月起按照增长后的标准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增长幅度为8.71%。
生育保险:
8月,市人社局出台相关政策,调整生育津贴支付方式,扩大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提高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待遇。
失业保险:
9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上调。实行失业保险待遇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办法,向缴费时间长、年龄较大失业人员倾斜;将失业保险金的低限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低保标准的1.3倍;实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缓解因物价上涨等因素给失业人员带来的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五险合一:
11月,我市“金保工程”顺利上线,标志着“五险合一”正式实施。所谓的“五险合一”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登记、统一基数、统一征缴和统一稽核。“五险合一”后,我市社会保险工作将更加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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