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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森工系统落实补助政策出问题 局长被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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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迎春林业局公布的五批混岗知青中大部分是“水货”,67岁的郑连玉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

  清理假混岗知青不彻底

  鹤北林业局农副业处原处长孙万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知青应该有男有女,但在各地林业局已办理的混岗知青中,女知青占了95%以上。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信访接待室毕长虹处长说,其实就是家属工和支边女青年。换了个说法,就是把一件本来可以简单办理的事变得复杂了。

  60岁以上的人都不可能成为混岗知青而享受政策,森工系统的这些60岁老太太不服气。从2006年开始办理混岗知青手续时,她们就联合起来,去森工总局、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甚至去北京上访。

  由于这些上访老太太的压力,黑龙江森工系统曾多次下发清理混岗知青的通知,2008年11月25日,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出44号文件《关于清退不符合混岗知青条件参保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表示:“由于个别企业在混岗知青身份认定过程中掌握政策和标准不够严肃,致使个别不符合政策人员经认定后进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群众反应强烈。”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政策,严肃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森工林区混岗知青认定和参保范围”、“对于年龄大改小或者小改大、非林区户口、户口在固定时间以外迁入等不符合认定和参保条件人员进行清退。”清退后的人员“停止缴费,缴费后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的,停发有关待遇”。

  2009年3月10日,森工总局又出台36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混岗知青清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将“在年龄、户籍等方面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要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在返还资金前通过电视公示和张贴公示同时进行的办法公示一周,无异议后进行资金返还。”

  根据总局的通知,各地林业局也下发了一些清理通知,如迎春林业局曾在2009年9月20日发出清理通知,但只清理了少数人。记者在最新的公示名单中仍看到十三四岁就参加工作的、毕业于尚未建校的中学的学生。

  李凤英说,要查假混岗知青非常简单,当年混岗时都有计件工资支付单,如果混岗达十年的肯定能在上面查到记录。关于学历辨认更是简单,“拿出一张纸让这些混岗知青写自己名字,能写出自己名字的都算有文化”。

  有地方林业局干部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些都是总局下的命令,各地只得执行。不过有极少数林业局一直按着,不给身份不明的混岗知青发退休金。

  在不满的声音的压力下,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将“五七工”、“家属工”等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通知》,将2009年7月1日起年满60周岁的“五七工”、“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年满75周岁及以上缴纳1万元养老保险费,每小一岁多缴1500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每月413元发放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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