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社保“存折”就可以全国通用了,450万非深圳人将因此受惠。在深圳“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同样退休待遇”已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据悉,明年1月4日起只要到深圳社保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就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同时,深圳市将于下月1月1日起停办退保手续。
深圳市社保局局长秦群力表示,深圳早就想把参保人参保金转出去,但因全国政策不统一,有的地方不能接收,有的地方则没有建立社保制度,因此广大员工要离开深圳,只能选择退保。
据了解,深圳的养老保险约580万参保人中,有400多万是非深户籍。不少外来工频繁参保退保,将来的退休权益肯定会受影响。据统计,近几年退保和转移的每年有80万左右,多的时候则接近100万人次。而一旦选择退保,意味着结束在深圳的养老保险关系,从而影响他们今后领取退休金。
新政策的出台将使我市退保的情况有所改变。《转移办法》明确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
“也就是说,从2010年1月1日起,要流动就业的员工将不能选择退保。”秦群力告诉记者,深圳市从1998年以来,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养老保险金,按照新办法转出去,我市的社保基金有可能会亏,“但即使是亏了,也是用于参保人身上,值得做。”该办法有利于维护参保人特别是广大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益。
秦群力解释说,参保人流动就业,明年1月1日起需要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开具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凭这张全国通用的社保“存折”就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明年1月4日起可办理。参保人在新就业地参保后,只需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转续关系的书面申请,提交社保“存折”,其他的审核、确认、跨地区转续等相关手续,都由新旧参保地的社会经办机构来完成,参保人无需为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在两地往返奔波。此外,若社保“存折”遗失了参保人也无需担心,市社保局将保留资料待参保人查询。
该负责人解释,个人账户转移金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共济金转移金额以参保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深圳市目前养老保险参保人达到了580万,其中450万是非深户籍,而且很多是农民工。该负责人认为,转移办法的出台,有利于维护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
这主要体现在:一是养老关系随人走在那里参保都管用,不论你在哪里干,养老保险接着算确保参保人年老时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二是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时,除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外还要转移共济基金,转移的金额增加了,在计算养老待遇时不吃亏;三是转移接续办法对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一视同仁,农民工缴费达到规定年限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与城镇职工同样的退休待遇,如果决定不在城里干,养老保险还可以和新农保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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