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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保险真的“保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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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今,旅游市场一片火热,纯玩、深度游、自由行、自驾游等旅游项目层出不穷。一般来说,在审慎规划完旅游线路后,消费者通常会购买一份合适的旅游保险。但近来有消费者反映,旅游保险似乎并非那么“保险”,遇事找保险公司理赔还真不容易。为此,记者总结了三种典型的旅游保险纠纷热点,同时提醒消费者,为了尽量避免保险理赔纠纷,建议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多留一个心眼,拿到保单后也应多加注意。

  从这个案子,保险公司应当汲取的教训是,在订立保险合同的过程中,不仅应当将合同的全部条款(包括保单之外的附加条款)出示给投保人,而且应当对合同条款中免除己方责任的条款的含义向对方作出明确说明。因为保险合同大都是格式条款,而且是由保险公司一方事先拟定的,投保人只能笼统地表示全部接受或全部不接受,故而,《保险法》要求保险公司一方必须对保险合同的条款向投保人提示,尤其是其免责条款(无论这种免责条款采取的是何种形式),要向投保人作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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