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自3月15日起,我市将在全市启动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全市所有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都要进行申报。
缴费单位以本单位2011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作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同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缴费个人以职工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超过300%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据悉,此次申报实行窗口一站式服务,市社保服务中心二楼按单位属地设立办理窗口,发放《业务指南》。参保单位可于3月15日至3月30日携带移动磁盘到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窗口领取申报资料,也可通过合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资料填报,申报稽核时间为4月2日至6月20日。“参保单位必须如实申报缴费,对瞒报缴费人数和基数的单位,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瞒报工资总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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