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扩大了“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今年,惠农区将有2500多名灵活就业人员受益于新政策。
近日,自治区就业与创业服务局发布了《关于做好2011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享受对象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从2011年起,进一步扩大了全区“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范围。新政策具体内容有:一般享受补贴期限为3年,但距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不足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补贴期限延长至退休年龄;属于干部身份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以前没有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超过50岁以后,可以申报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至退休;对已参加过3年(或2年)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公益性岗位期满解除劳动合同后,本人从事灵活就业并自行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的,可以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规定,连续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具体享受补贴的期限为2年(或3年);按照自治区政府《关于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宁政发[2010]10号)规定,一次性补缴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人员,实际年龄如果确定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属于本通知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对象范围;如果此类人员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没有享受过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属于本通知补贴对象范围。
本次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新政策是自治区关注民生民计、为百姓办实事的具体举措之一。为了将社保补贴新政策落到实处,惠农区劳动就业服务局集中人员力量,加大对新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力度,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稳定灵活就业岗位。
经过广泛宣传动员,截至目前,已有4700多名灵活就业人员申报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与2010年度相比,将增加2500多名灵活就业人员受益于新政策。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