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执业土地估价师年检(注册)报送材料
执业土地估价师年检(注册)采取与土地评估机构年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土地估价师年检(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估价师年检(注册)申请报告;
2.《土地估价师注册(变更)申请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与土地评估中介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
5.人事档案转入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在人才交流中心设立人事档案专户的证明,并提供在职人员增补明细表(人才交流中心盖章);
6.社保证明;
7.学历、学位证明;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执业土地估价师变更机构的,还须提交变更注册申请人员原从业机构的解聘证明。
已退休的土地估价师,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和社保证明可由退休证书代替。
外省考取的土地估价师到我省注册的,须在《土地估价师注册(变更)申请表》中的原注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估价行业协会意见栏盖章。
以上材料均须核实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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