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请各机构在提交年检材料前,凡未上报本机构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应抓紧报送。逾期未上报的,视为无业绩。
5、各机构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交虚假和伪造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土地评估从业资格,并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注册。
4、2010年度土地估价报告抽检工作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地址:武昌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811室
联系人:周晓莺俞蓉
电话:8783053587250659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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