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只能靠吃200多元的低保,现在被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月享受养老金450元,每年可拿到6800多元……”今年60多岁的张明军老人今年加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近年来,青海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但是,像张明军老人一样,部分年轻时曾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而早期离开单位人员和一些“五七工”、“家属工”等年龄偏大人员,一直没有被纳入青海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只能靠吃低保艰难度日。
青海省社保局局长赵群介绍说,2011年1月1日起,各级社保部门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出台的《关于解决青海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的意见》,解决了1995年12月31号之前与青海省各类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具有青海城镇户籍的人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问题。
据了解,截止到去年12月31日,青海已将4.91万名未参保的原早期离开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城镇集体企业人员以及“五七工”、“家属工”纳入青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目前已有4.5万人经审批核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后,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有4100多人因尚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参保缴费。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每月450元,加上冬季取暖补助费人均每年1464元,这些人员实际养老金水平平均每月572元,年平均6864元。2011年共发放养老金(含冬季取暖补助费)1.5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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