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玲: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荆门市委书记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民工可参加居民医保,但原新农合关系将“作废”,连续参合缴费年限将“清零”,挂钩医疗待遇从起点计算,对流动就业等造成障碍。
这些问题的存在都要求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障制度。
郑功成:全国人大常委、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主任
我国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建设步伐相对缓慢,是整个法律体系建设的短板。目前,真正通过的法律只有《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尚未提交国家立法机关审议,《社会福利法》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因此,现行实践主要依靠行政法规和规范性的政策文件来指导,线条过粗。
欧阳明高: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
根据现实需要及可能,建议“三步走”:第一步,2013年前构建起“两免除一解除”(用社会救助免除生存危机,用全民医保免除疾病恐惧,用全民养老保险解除养老后顾之忧)社保体系骨架。第二步,到2020年,形成完整的社保体系并全面定型,在普惠基础上大幅缩小当前过大的待遇差距,较全面地解除国民生活的后顾之忧。第三步,到新中国成立100年前后,进一步完善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全方位满足国民对社保及相关服务的需求,迈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福利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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