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布会实录
4月1日起,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轨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域成都城乡统一户籍实现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成委发〔2010〕23号)精神,我们根据今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全面实施的发展形势,结合全市统筹城乡社会保险改革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轨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有关政策措施,经市政府同意,已于2月18日正式印发,自2011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新的政策措施实施后,成都市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险格局将更加完善,农民工在已经实现住院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同等的基础上,将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与城镇职工一致。
下面,我将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轨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情况向大家介绍如下。
一、全域成都城乡群众共创共享社会保障机制基本形成
2003年以来,我市在推进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中,围绕保障全民“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目标,按照“先按人员身份分类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全覆盖,然后逐步消除社会保险制度碎片、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思路,在深化完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制度的同时,着力构建“制度构架城乡统筹、待遇标准城乡衔接、经办操作城乡一致”的统筹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形成了城乡群众共创共享的社会保障机制。
一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全面形成。通过先后建立实施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金、新型农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障等制度,积极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并优化整合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我市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社会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城乡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制度一体化;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了分别由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大制度构成、缴费和待遇标准多层次、保险关系市域内无障碍转接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两大体系,被公众评为第三届建设成都杰出贡献奖;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社会保险应用数据全市大集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全域结算。
二是城乡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日益扩大。截至2010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48.01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68.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186.67万人,工伤保险参保179.7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272.31万人;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参保79.08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217.41万人、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参保133.3万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城乡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持续增长。目前,全市城镇企业退休职工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387.52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新农合统计口径达到75%、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计口径达到62%,加上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人每年住院医疗费最高报销额度分别达到56.4万元、51.2万元,居全国领先水平。
二、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完成了特定背景赋予的特殊使命
农民工是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个庞大的新型就业群体,大多数年纪轻、工作流动性大、从事重体力劳动,容易发生工伤、职业病。切实保障农民工在进城务工期间享受到与城镇职工基本相同的社会保险待遇,以及老年后顾之忧,是探索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
2003年,我市在国家、省相关社会保险制度安排尚不健全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农民工工作特点、职业风险、工资收入,及其发生工伤、职业病和患病住院医疗保障,以及用人单位和他们的实际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低费率,广覆盖,保基本,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思路,出台《成都市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先行先试,为农民工量身定做综合社会保险,参保农民工享受工伤补偿、住院医疗费报销、老年补贴三项社保待遇,其中老年补贴一次性计发,工伤补偿、住院医疗费报销与城镇职工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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