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现874亿巨额盈余公平与效率问题凸显
全国各地社保“空账”连连之时,深圳社保却出现了巨额874亿元的盈余。
这座年轻的城市,“历史包袱”自然迥异于其他城市,但在民众养老看病钱上出现如此巨额盈余,公平与效率的问题再度凸显。
退保每年盈余10亿元
874亿元!这是截止到2009年5月底深圳社保基金的账户节余。在全国社保账户亏空近8000亿元的状况下,强烈的反差让人咂舌。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副局长杜斌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年底之前深圳确实一直是医保断交一个月即扣除统筹部分,这个规定实施的原因不清楚,但却有政策依据。深圳市政府于2003年5月27日发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深圳市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下称《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八条和第三十条规定,参保人每医疗保险年度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均与连续参保时间挂钩。
但《办法》并未对连续参保的定义加以说明。而在社保局的实际操作中,不论参保人参保半年还是20年,只要断交医疗保险1个月,不仅自其停交保险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除个人账户之外的基本医疗保险,其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也均从续交费用的次月开始重新累计。
如此政策实施的结果极大地减少了社保基金的支出。按照上述规定,假如一名在深圳已连续参保20年的市民,不论何种原因(包括参保人所在单位的责任)造成中断交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话,其连续参保医疗保险的历史就将不被承认,其原来能够享受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近33万元,下降为不到1.6万元(按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2004年城镇职工年平均工资31928元计算)。参保人必须重新连续交医疗保险三年以上才能享受原医保偿付限额,而参保人20年交入统筹医疗基金约工资总额的4.2%的前期积累在三年内将不被承认。
与全国其他地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深圳基本上是一个没有“历史遗留”的城市,目前整个城市的退休人员不到10万人,按照深圳社保局目前公布的平均每人每月3000元的退休金来算,深圳一年36亿元的养老负担实在是让其他不堪养老负担的城市羡慕不已。
除了因不熟悉政策而被迫为深圳社保贡献的大量积累以外,深圳市的社保基金结余还有一个更大的收入来源。深圳市目前有1300多万人,其中有1100多万的流动人口,这些流动人口中有700多万的正常工作交费人口,但只有极少数的人能够在深圳享受社保待遇,截止到2008年底,在深圳领取养老保险的流动人口仅仅只有1000多人。
深圳一家代办社保机构的负责人算了一笔账,按照2006年全国都必须按照国务院38号文的规定(企业缴纳10%,个人缴纳8%,员工个人账户为缴费工资的8%,剩余的10%计入共济基金)计算,深圳700多万外来工长期参保,就按企业每个月平均给每个员工交100元社保计算,企业1个月所交的保费就能收7亿元,一年80多亿元。这80多亿元是外来劳务工的,流动性很大,基本全部纳入深圳社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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