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3月9日下午向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提出,完成社会保险法草案审议修改工作,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解除人民群众后顾之忧,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吴邦国说,建立健全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是一件关系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方方面面都很关注。常委会高度重视社会保险法的制定工作,十届时根据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积极督促国务院研究提出法律草案。本届常委会在充分调查研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草案进行了多次审议和重大修改。一是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险种分章作出具体规定。二是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三是明确规定国家逐步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出原则规定。四是完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对社会保险的监督,强化各级人大常委会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的监督职权,督促有关方面真正管住用好社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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