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4月起农村居民城镇职工均可参加养老保险
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从今年4月1号开始,凡成都市户籍年满16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农村居民、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的城镇居民,都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了。
具体缴费标准为:年满16周岁的城乡居民,根据区(市)县政府确定的具体档次,本人自愿选择以参保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或20%、30%、40%、50%(其中城镇居民为40%或50%)为基数,按12%费率一次性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16周岁至60周岁的城乡居民,根据区(市)县政府确定的具体档次,本人自愿选择以参保时上一年四川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或20%、30%、40%、50%(其中城镇居民为40%或50%)为基数,农村居民按10%费率、城镇居民按12%费率按年或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
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具备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同时发给55元的基础养老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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