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征局、外税分局、火炬高新区、象屿保税区局社保证明统一在各自办税服务厅开具;其他区局各分局(所)社保证明在各分局办税服务室开具,没有设办税服务室的分局(所)由区局办税服务厅开具。各办税服务厅(室)应设立专柜,指定专人受理开具。社保费参保缴费证明不再加盖地税各单位公章,统一加盖“社保证明专用章”。对于需要开具员工缴费明细的单位,由参保单位自行登陆地税网站查询打印员工缴费账目明细(可根据打印需要修改版面,不可篡改缴费记录),缴费账目明细需加盖企业公章。地税部门按照对应费款所属期开具一份单位缴费汇总证明,在审核确认企业自行打印的员工缴费明细后,加盖印章作为证明附件,出具给参保单位。附件在两页以上的应加盖骑缝章。参保单位申请开具社保证明的,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函件,内容应包括社保证明用途、社保费缴纳所属期起止、相关证明事项。请具体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确认。
1、个人所得税及社保的证明,均需要单位分别去地税及社保办理,因为这些都是单位代扣代缴和统一缴纳的
2、具体去哪里,你直接找财务人员或者管理部的人员,他们都知道要去哪里办理的!!象我们公司这些证明。全是我们财务人员去帮到办理的!!
3、有他们去办理,所以你什么都不用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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