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
记者近日从省人社厅获悉,全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将调整到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调整后将分为三档选择,分别为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60%和100%,由参保缴费人员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选择其中一个基数缴费,养老金计发也按相对应的缴费基数计算,从2012年1月起实施。
这是山西台驻站记者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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