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社保门”需举一反三
网帖报料称,位于漳州芗城天宝的五峰农场,老职工黄何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0年被单位办理了社保,养老金分文未得。网帖称,养老金是被单位截留了。近日,记者前往网帖反映的五峰农场山仔尾作业区调查,发现今年93岁的黄何莲身患老年痴呆症,仅靠救济金维持生活,从未领过养老金,而类似情况,还不只她一人。(9月14日《海峡都市报》)
对耄耋老人来说,社保养老金就是救命钱,如果五峰农场真的“盗领”了老人们的养老金,那么,与谋财害命有什么本质区别?请盗领者,摸摸自己的胸前,看看良心焉在、于心何忍?如果网贴所说不属实,为何相关人士,要回避乃至拒绝接受记者采访?难道是作贼心虚?
不管怎样,随着媒体的曝光、检察院的介入,这一切将水落石出。不过,“社保门”也从侧面折射出社保监管上存在漏洞,据悉,漳州社保中心2002年9月的对账单上,“曾荷莲”的身份证号与黄何莲的一样,真是咄咄怪事,社保机构为何不能及时发现?看来,除了惩处个案,更要举一反三,扎紧制度篱笆,堵塞漏洞。
比如,社保发放上,社保机构不能仅仅把钱打在社保对象的账户上就完事,还要定期、不定期,与社保对象进行沟通核对,看看是否被冒领;在社保准入上,还得加强审核把关,杜绝造假、骗保等行为。
更关键的,社保工作,还得增强透明度,置于阳光下。比如,可以借助媒体、网络等途径公开相关信息,在满足群众知情权的基础上,设置必要的反馈渠道、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满足市民的监督权,让社保金的申请、审核、领取,全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火眼金睛下。如是,社保才不至于被冒领、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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