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IC卡使用说明
一、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与中国农业银行中山分行共同开发的社保IC卡(金穗智能卡)是社会保险的参保凭证,具有以下功能:(1)医疗保险费用结算(门诊、住院均可);(2)在农业银行的社保自助查询系统上查询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情况(也可通过968800133声讯台查询相关社保信息)。
二、社保IC卡持卡人门诊就医时,须先向主诊医生出示本卡,登记参保号,缴费时再用本卡结帐(医保费用先由个人帐户支付,卡内余额用完后由个人自付,但仍须使用本卡结算);持卡人住院时请出示本卡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出院时凭卡在医院结帐直接报销医疗费用,享受相应医保待遇。如参保人就医结帐时不按规定出示、使用本卡,所发生的费用社保部门不予报支。
三、参保人转中山市外住院应办理审批手续,否则医疗费用不能报销。临时外出(如探亲、出差等)因病在市外就医的,限于急、危病症,须于入院后一周内电话通知市社保局医保科登记备案,出院后持有关资料(如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到市社保局医保科审核报销。市外非急诊就医或入院后不向市社保局医保科登记备案者,其医疗费社保部门按规定不予报支。
四、凡参加社会保险者一人一卡,必须妥善保管,参保人凭卡办理个人社保业务,不得冒用或转借他人使用。
五、本卡如丢失、损坏或需更改资料等,请到就近的农业银行网点办理相关手续。
六、社保局医保科咨询热线:0760-8334392或8336709农业银行业务咨询热线:0760-8819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