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保安服务公司不给办理社保海口九名保安申请劳动仲裁
海口九名保安申请劳动仲裁
“保安公司每月从我们微薄的工资中扣除包括社会保险在内的费用,却一分钱也不替我们缴纳保险,也未办理任何参保手续。”近日,已经在海南金鹰安保集团公司(原海口保安服务公司)工作了8个年头的王先生向本网反映,他和8名同事联合申请劳动仲裁后,法院已将公司账户冻结,但至今未获任何答复。
今年已经37岁的王先生,在1999年就被原海口市保安服务公司(以下称保安公司)录用。他告诉记者,从最初受聘至今,公司未曾与他签订过劳动合同。后来他到相关部门查询才得知,公司每月都从他的工资中扣除各项费用包括社会保险费用,但却未缴纳一分钱的保险。
去年8月,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先生跟有相同遭遇的其他8名同事联合向海口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保安公司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006年9月26日,海口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本案进行仲裁。保安公司辩称,保安员服务的单位每月向保安公司支付的服务费太低,在支付保安的工资和其他各项税费后,服务费已所剩无几。公司每月须为每个保安员额外支出约300元才能满足他们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如果所有的保安员都要求缴纳社会保险,其结果是保安公司将因为严重亏损而撤回所有派驻单位的保安员。
对此,保安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还称,到时包括9人在内的多名保安员将被迫下岗。保安公司现有保安员1200多人,其中有近1000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保安公司正在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希望仲裁庭和员工们能充分考虑保安公司的情况,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开庭审理之后,海口劳动争议仲裁委认为,9名员工与保安公司之间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保安公司以收取的劳务费低为由不为保安缴纳社会保险费,不符合法律规定,理由并不成立。仲裁委裁决,保安公司应按社会保险缴费的相关规定,为员工补办社会保险手续,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据介绍,仲裁裁决生效后,保安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决文书。海口市地税社保征稽局也向保安公司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保安公司补办手续并补缴保险费用。在保安公司仍然拒不执行的情况下,9人于今年1月26日向美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立案后,先后向保安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限其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确定的义务。但保安公司到期后仍拒不履行,法院先后于今年4月16日、18日、23日冻结及扣划了保安公司银行存款,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本案从立案至今已半年之久,9名保安员至今仍然没有得到一个答复。记者近日电话联系了负责此案的海口美兰区法院执行法官,据称此案目前尚在执行阶段,其他内容不方便透露。(梁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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