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门诊就医是否可以转诊?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答:除普通门诊统筹外,职工医保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慢性病病种和普通病种共设一个起付标准。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的报销比例按普通病种门诊医疗费的支付比例执行。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的年度限额,按病种费用水平类别分别确定,费用水平较高的病种为2500元,费用水平较低的病种为1500元。患有两种以上慢性病的,年度支付限额就高计算,限额不累计。
同时,普通病种、慢性病病种门诊就医,都可由参保人自主选择同一家基本医保协议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按照自然年度一定一年不变。因病情需转诊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应予以转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由转诊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报销。
职工在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病种和慢性病病种门诊医疗费,应由个人自付的,由本人使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中的个人账户或现金结算;应由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由协议医疗机构记账结算。记账的医疗费,由同级经办机构负责与协议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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