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开始发放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开始发放。沈阳市人口计生委依照市政府有关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实施方案的要求,从今年6月底开始发放,两类人可得到补助,分别是在沈阳市关停企业退休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的;因破产、转制、撤销、分流等原因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后退休,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的。发放标准为,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2011年1月1日后退休的,每人每月发放10元。
申领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需要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或离婚证;退休证或《沈阳市城镇从业人员退休(职)审批表》;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证明(在关停企业退休、且未与企业脱离劳动关系人员除外);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个人声明等资料去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请。
此次发放是分批发放,目前,东陵区(浑南新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辽中县、新民市等六个地区,对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补助费的发放工作基本完成,其他各地区将陆续发放。
同时,按照《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关于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的有关法规规定辽宁省内辽阳、大连等各市也在陆续进行退休补助发放。
(记者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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