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保报销有讲究同是外伤,也有多种情况不能报销
本报讯(记者陈月丹)对农村居民来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是个好东西。只不过,就算保了新农保,也不是所有的看病开销都能得到报销。
日前,一位名为“罗嗦是魔鬼”的网友在金华新闻网《行风瞭望(在线)———胜平接待室》网络版发帖:“我岳父现在因摔伤在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想问一下农保的报销比例问题……住院费用到底能报多少呢?听说有42%、60%、70%等好几个标准,那这些标准分别怎么归类的?烦请胜平大哥帮忙问一下,不胜感激。我岳父是金东区傅村镇的。”
对于该网友的问题,金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答复:市中心医院属于定点医院,但该网友的岳父是摔伤(原因不明)引起住院的,金东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外伤中由于各类纠纷,自杀,自残,斗殴,交通事故,工伤、帮工以及因第三者原因造成的伤害不属于支付范围。如果该网友的岳父不是这类原因造成的仍需办理外伤审批手续,新农合根据所描述的原因核实无误后办理报销。具体来说,报销比例为:市中心医院(三级医院)起付线为1200元,外伤造成的70%医药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出院后3个月内可在医院直接办理。
该办公室介绍,外伤审批表格可以向所住医院医保处或所住科室领取。如果有其他问题,也可以拨打82176239、82176608电话咨询,或者登录金东区卫生局网站、所在医院医保处、金东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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