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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医保年缺口2亿入不敷出 缴费或涨5成到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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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日对外通报了《关于调整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于近期征求公众意见。此次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主要涉及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
  老年居民:个人缴费从500元/人·年提高至1000元/人·年,政府资助标准从500元/人·年提高至1000元/人·年。老年居民自己缴费的金额提高了一倍。

  张学文表示,预计新年度人均医疗消费将进一步增长,其中,老年居民将高达2925元/人,非从业居民将高达1813元/人。只有如此大幅度调整后,广州居民医保基金才可实现收支平衡。

  缴费提高

  待遇提升空间不大

  “通过提高缴费筹资填补医保基金的缺口,居民的医保待遇提升空间不大。”

  张学文这样回应记者提问,缴费提升后,统筹基金对参保人在一、二级医院就医发生的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总体支付水平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的75%住院保险比率,目前广州居民医保实际报销水平在63%左右。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缴费水平提高后,首次参保缴费或居民医保年度中断缴费后重新参保缴费的,非从业居民和老年居民按三级医疗机构55%、二级医疗机构70%、一级医疗机构80%的比例支付;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按三级医疗机构65%、二级医疗机构80%、一级医疗机构90%的比例支付。连续两年及两年以上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基金的最高支付比例不得超过90%。

  张学文驳斥了有观点认为缴费提高,待遇就要提高的观点。“目前医保筹资不够,居民医保主要体现社保共济的特性。大部分人交钱,少部分人消费,这个制度才能维持。参保是一种责任,别人生病我帮别人,我生病别人帮我。”不过他也坦言,目前广州居民的医保待遇还不够,“将来会提高待遇。”

  参保人可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是2012年7月20日至2012年7月29日。

  市民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www.hrssgz.gov.cn)查阅具体内容,并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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