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踊跃转社保
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完善我市养老保险政策衔接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2﹞87号),对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养老保险转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作出了具体规定,得到了广大被征地农民的踊跃参与。截止目前,已有4785人办理了转保手续。
据了解,此次东阳市出台的衔接政策,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政策。凡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转职工养老保险人员,除在参保时个人缴纳部分外,村集体补助、政府补助、个人帐户利息部分都可以个人账户余额转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以转移当月城镇自由职业者最低标准折算,并向前连续计算,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折算缴费年限期间计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转入后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职工养老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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