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半年继续扩大社保覆盖面
记者从我省2012年上半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下半年,我省将继续完善政策扩大社保覆盖面。
今年下半年,我省将继续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确保各试点县市(区)在10月底完成养老保险费收缴工作,年底前总体参保率达到90%以上。出台解决《社会保险法》实施前用人单位欠费、中断缴费和应保未保情况的补费政策,努力把更多的群体纳入统筹范围。研究制定降低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门槛的办法。提升医疗、工伤保险统筹层次。完善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解决封闭运行企业在属地参保问题。推进市级统筹进入实质性运行阶段,允许各统筹地选择两种运作模式:即通过建立市级调剂金实现市级统筹和直接实行基金市级统收统支;深入做好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各项准备工作,完善配套办法,确保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深入落实事业单位老工伤纳入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参保前工伤人员的制度和政策衔接,确保事业单位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统筹。适时调整工伤保险各项待遇标准,将适时调整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
在就业方面,我省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突出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点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基层服务项目等工作,确保家庭困难高校毕业生得到就业帮扶和政策援助,力争到年底总体就业率达到85%以上。继续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推行“招工、培训、就业”三位一体培训模式。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工作。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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