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日前前往相关部门想办理个人养老保险,却被告知由于李先生有单位,所以他个人不可以交。但实际情况是李先生的单位早已名存实亡,没有钱再为“在职不在岗”的职工们缴纳养老保险金,眼看着还有几个月养老保险金就需“自理”了,李先生急了,他怕到时候一耽搁,保险缴存脱节了该如何是好呢?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单位是国营企业,但由于单位经济效益不好,2001年该企业便已名存实亡了。于是李先生便只能从单位出来自谋职业,但却并没有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这些年李先生的养老保险也是一直由单位在帮他缴存,但原单位给他们交纳的养老保险金截止到今年年底,近日,李先生去相关部门咨询来年养老保险金如何交纳,却被告知由于他与原单位劳动合同没解除,他个人不可以单独交。
日前,记者电话联系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李先生的单位虽然已经名存实亡,毕竟雇佣关系还在,养老保险金理应由单位缴纳,李先生想个人自理,前提是必须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但李先生说,他目前还不想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虽然单位只剩了几个人“撑”门面了,但形式上还在,如果现在解除雇佣关系,万一以后单位改制,有什么优惠政策他就享受不到了。无论如何,养老保险以后还得买,至于怎么办,他一时也拿不定主意,还得跟以前的工友们合计合计,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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