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社保局遴选机关人员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市(地)行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人社发65号)精神,为优化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大同分局工作人员结构,将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熟悉财务管理的人员补充到干部队伍中,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大庆市大同区遴选干部,补充职位缺额。
二、遴选数量和对象
根据大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编制空缺情况,计划遴选2名工作人员,遴选对象为大庆市大同区各类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会计学及相关专业毕业(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等);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有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职务级别为科员;
5、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四、遴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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