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社保卡内余额低于4595元不能在药店买药的规定引起当地社会各界热议。不少市民和网友指出,自己卡里的钱自己却无权使用,简直是“霸王条约”。《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随着深圳市人均收入的提高,社保卡在药店买药的门槛越来越高。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最低余额为3427元,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则增长到3621元,自2012年7月1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止,最低额度增至4595元。(9月11日《法制日报》)
正常而言,只要社保卡或医保卡里面有钱,有购买相关药品的余额,患者就应该能用卡买到药品。但到了深圳却行不通,当地就专门设置了一个“最低额度4595元”的门槛,也就是说,无论你卡里有多少钱,只要不够4595元,对不起,买药没门!当然,当地还设置了一个可以凭处方买药的条件,但到医院看病后拿着处方才能豁免这个“最低余额4595元”的门槛,这样毕竟太过麻烦。这个“门槛”无疑是当地政府专门给公众和患者设置出来的一道“障碍”。
国家和政府对于社保卡或医保卡的制度设计本来很好,也很人性化,可以让患者自主决定保障资金的使用,可以直接管理和掌握本属于个人权益的福利资金。然而,一个最低额度4595元的“门槛”,犹如一道“绊马索”,让原本可以“飞奔”起来的社保机制、医保机制,无形中增加了障碍,无形中“滞留”了大量“余额不足”的人员。那些就业时间不长的,曾经有过大病医疗经历的,估计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将与“药房购药”无缘。
公众最关注医疗改革设计中“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能否顺利解决,而这个“卡里有钱却买不了药”的现实,对于上述难题无法缓解。药房的药相对便宜,到医院挂完号找完医生诊断,再开出处方才能到药房拿药,只能直接增加医疗成本,是对患者的“折腾”,也无形中“绊”住了“看病难、看病贵”改革难题的解决。一个余额须4595元才能买药的“门槛”,还“绊”住了政府形象。地方政府是医疗保障改革制度的践行者,大力推进改革是责任和义务,如何保障居民利益尽快步入现实,也是地方政府的责任。“一个设置余额”的“门槛”之下,无法看到当地良好改革制度的真心推动,只会让人看到“保有余额”背后可能的“套利”及“牟私”动机。海量的“余额”之下,账户内的巨额资金不知道可以给相关部门创造多少收益,也为个别部门借医保账户余额牟利提供了可能。(来源:新闻中心-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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