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了解到,从17日起,非京籍就业人员补缴(不能断缴)社会保险可以在京办理出入境证件。
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负责人介绍,17日起,在京就业的非京籍人员补缴医疗险、养老险、工伤险、失业险等社会保险满一年(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连续往前推算不短于12个月),生育险补缴至2012年1月者,可以在京申请出入境证件。
同时,北京警方提醒在京办理出入境证件的非京籍人员,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在原户籍地申请出入境证件;在原户籍地有未办结申请人员,不再重复受理;非京籍人员在京申请出入境证件需原户籍地审批,办理周期较长,建议申请人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安排递交申请时间。
非京籍人员在京办理出入境证件,在网上预约申请时应正确选择“证件申请类别”:“首次申请”指未申请过出入境证件情况;“持证换发”指证件有效期将至、证件页即将使用完毕、证件破损影响使用等情况;“持证补发”指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护照失效重新申领”指护照过期,再次申请的情况;“护照加注申请”指所持护照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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