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镇铁炉村的王和平是村民组组长,为了能让68岁的母亲早日领到养老金,他在去年试点一开始就动员了两个兄弟全部参保。但至今,他母亲仍然未能如期领到养老金。
9月12日上午,王和平告诉记者,他找到镇政府,镇里推说村干部把母亲信息漏报了,找村里,村里坚称没弄错。如此来回半年过去也没个结果。
记者9月14日、15日分别联系了龙泉镇劳保所和东至县居保中心。
龙泉镇劳保所刘主任告诉记者,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当初第一批报名的时候,王和平没帮母亲报名,“老人的家属漏报了。”东至县居保中心冯主任则称,“王和平母亲的资料3月初才被录入系统,之前确实没有养老金。我们发钱是按照参保登记表来的,他母亲没有参保表。”
冯主任进一步解释说,“参保登记表是必需材料,没有表就意味着你没有参保,当然无法领取养老金了。”
对于镇里和县里的解释,王和平颇感意外:“我们的参保登记表都是村里代填的,我家还交了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村干部明确表示已经把我家的表交给镇里了,难道我母亲的表被干部弄丢了?”
双方各执一词的焦点就在于王和平的母亲到底有没有参保表一事。记者查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发现,参保程序的第一步就是参保人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协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显然,龙泉镇参保登记表由村里代填的做法是不合规的。“参保人一定要自己填写参保表,或者签字确认交给村里。不然到时候出现问题说不清楚。李和平这个参保表现在还不能确认到底是村里漏交,还是镇政府弄丢,我们会继续查,谁的责任就该谁负责补偿参保老人的养老金损失。”东至县居保中心冯主任表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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