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年龄的调整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经济政策,涉及人口结构、人力资源供求、代际关系、社会保障基金平衡等多方面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人均寿命的不断延长,相应推迟退休年龄,应该说是一种必然趋势。
经济学家孙飞认为,实现延迟退休的“小步慢走”,要照顾社会各层面及各个不同年龄群体的相对平衡的利益格局。也有不少学者建议建立完善的弹性退休制度。弹性退休年龄,即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后,允许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在一定浮动时间段内提前或延迟退休。弹性退休政策可以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减轻就业和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穆光宗认为,延迟退休是我国未来养老保障的重大改革,它影响养老金领取时间和领取人数的确认,必然影响养老的保障,引发退休权益的争论等等。一个深层次问题是这一改革减轻了政府的养老负担,却可能损害了社会生产力,导致高龄劳动者在岗不出力现象的产生,同时也可能剥夺潜在退休者的养老权益。他认为延迟退休不能局限在养老保险金缴纳和领取的层面来讨论,还必须关注延迟退休对人口红利的影响。换言之,延迟退休的合适人选和合适人口,应是健康、有工作意愿还有合作精神的劳动者,避免不健康劳动者的红利漏损,也就是隐性失业。总之,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既要考虑减轻养老金的政府负担,也要考虑避免年龄提高的红利漏损。
阶梯式退休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一时很难说清,抑或是一柄双刃剑,不少专家认为,要达到趋利避害的目的,就应当因行业、岗位、人而异,在制度考量上周全审慎,兼顾公平,设计出科学合理的“台阶图”。随着科技进步、工效提高、财富增多,人们必将享受到更多的休闲时光,这才是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否“发挥余热”将会成为个人自愿选择的生活方式,而不是“被退休”或“被不退休”。
但是,也有反对的声音说,目前退休年龄“一刀切”,换个角度看,也是“一视同仁”。维护法律制度的刚性和公平,常常就体现在对所有公民的一视同仁上。“因人而异”、“弹性操作”,如果没有足够完善的制度保障、缺少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畅通的利益诉求渠道,其公平性较目前的退休年龄规定只会有退无进,甚至演变成更有利于政策制定者、更强化现有养老保障不公平的状况。
有专家指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精力应放在深化改革、加快经济发展、增加就业岗位等问题上,只有把这些方面做好了,社会养老金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因此,相关部门应该通过增量的保障措施来缓解“缺口”,而不是把解决问题的一切希望寄托在延长退休年龄上。
知名社会保障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认为,延迟退休,需要认真研究、审慎决策,尽可能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并且要与劳动力的供求变化、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以及相关就业政策、收入分配改革协同推进。
有关民生问题,还得多听听民声,制定政策要符合民意,要有群众基础。如果多数人反对,就是缺乏民众的支持,硬要实行,只会加剧社会矛盾的产生,也不会利于政策的顺利实施与执行。有分歧和观点的差异,实际上是反映了不同阶层、不同行业的人们利益诉求的差别。专家建议在出台相关政策的时候,通过听证或者其他一些形式让人们畅所欲言,进行观点交锋。
希望在听取了老百姓的话语后,有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集思广益,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要考虑大多数人的意见,要多考虑几个实施方案,使政策更公平更合理更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来源:法制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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