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发文,明确在全国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而具体的保障范围、保障水平,由地方政府确定。很多人关心江苏城乡“大病保险”可以保哪些病?最高能报多少?记者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我省正在抓紧研究具体操作办法,确保相关政策能与国家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办法有效衔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包括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保两个险种,我省的参保人群达5300多万人。与国内很多省份一样,这两个险种分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这样两个部门管辖。其中,人社部门分管城镇居民医保,卫生部门分管新农合。上个月,省人社厅公布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手术治疗等7种大病按病种限价结算办法;省卫生厅则明确将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12个病种纳入大病保障。
目前,江苏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那么,在70%的基础上,大病保险制度还能报销多少?据介绍,按照规定,大病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的合理医疗费用再给予实际报销50%以上,而且,对医疗费用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也要越高。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医保在政策范围内报销约70%,剩余自付费用再由大病保险实际报销最少50%。
此外,我省还将把大病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有机结合。以城镇居民医保为例,如果患的是我省规定的7种大病中的一种,且又是低保户等特困群体,那么,患者还可以接受民政部门的大病救助,确保其总费用能报销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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