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个月,467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推行“快马加鞭”。
2011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18号)。
同年7月,批复27个省、自治区的1902个县和4个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纳入首批国家城居保试点,并新增第三批国家新农保试点县1076个,覆盖面达到60%以上,其中老少边穷地区覆盖面达到85%以上。
2011年年底,8个省的155个县自行开展了城居保试点。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海南、重庆、西藏、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15个省份已经实现了两项制度全覆盖。
截至2012年3月底,来自人社部的数据显示,纳入国家试点的1914个新农保试点县、1902个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县和4个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保人数达到3.43亿人,其中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人数9543万人。
在国家试点的基础上,还有18个省份的345个县自行开展新农保试点,11个省份的181个县自行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16个省份已经实现制度全覆盖,10个省份统一实施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加上地方自行试点,总参保人数达到3.76亿人,其中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人数1.07亿人。
2012年5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在京召开全国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
2012年9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表示:“年底要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这两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全覆盖,是本届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一个庄严承诺。为了保证这个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巩固已有试点地区的制度建设的同时,重点做了三项工作:一是把尚未纳入试点的862个县区全部纳入了覆盖计划;二是提前对专业人员培训和基层调查摸底工作进行动员;三是开展了全覆盖的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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