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冒领5年时间居然未露马脚,而且审计局连续三年审核养老保险也没发现,最后还是冒领者自首才得以案发。这不得不让人看到在社保基金管理上存在多么大的漏洞。
其实,这几年来冒领退休金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很多次。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从1998年到2002年,各地共查处冒领养老金5万余人,冒领金额14.033万元。从2002年到2007年,全国共查出26万人冒领养老金,资金达6亿元。以海南省为例,从2009年至2011年上半年,全省查处冒领基本养老金677起,全部追回冒领的养老金199.2034元。这还是被查处的,是否还有没被发现的,就不得而知了。
近年来,各地在防范退休金被冒领方面的措施其实并不少,如有的地方采取视频系统,有的装备了指纹采集系统,有的地方通过开取“活着证明”等进行养老金发放,但是这些都是针对防范外部冒领者采取的措施,而对于“家贼”却难以防范。
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养老金管理人员熟知养老金发放体系的所有流程和人员情况,了解其中的漏洞所在,犯罪行为比较容易发生;二是他们的犯罪行为很难被察觉,像李生龙冒领养老金5年都没有被发现,就说明了这一点;三是这种犯罪行为一旦发生,往往涉案巨大。一般外部人员在实施冒领养老金犯罪时只会冒领一个人的,而养老金发放的管理人员在实施冒领犯罪时往往会涉及多人养老金,如李生龙冒领9人养老金,湛江市坡头区社保局长杨流带领4名工作人员帮助2000多名社会人员骗取“养老金”。
养老金是离退休人员的活命钱,随着我国老年人口越来越多,社保基金缺口的压力越来越大,现在越来越多的养老金被冒领,会加重这样的缺口压力。因此养老金的管理人员冒领养老金的犯罪行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养老金的管理人员冒领养老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权力得不到监督。很多时候,负责养老保险的机构人手少,因而往往是生存认证、审核、发放养老保险金工作就是一个或少数人负责,这为心存不轨者提供了方便。因此,我们应该加强权力约束,对负责生存认证、审核、发放养老保险金等工作进行分工负责,同时要进一步规范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程序,实现互相监督。另外,社保部门应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有关信息。建立严格透明的财务、审计制度,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三是加强对社保部门的监察审计力度,在权力运行的风险点上强化技术监控手段。四是加大对冒领者惩处力度。我国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构成诈骗罪。刑法第266条规定:“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法律为我们加大惩罚提供依据,我们应该用好法律武器,让一些人不敢越雷池半步。(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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