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以养老金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老年人只有24.1%,与2000年相比增长4.5%。同时,城乡之间差异巨大。城市老年人中有66.3%主要依靠离退休养老金生活,而在农村,依靠养老金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老年人仅为4.6%。(10月23日《新京报》)
仅两成多老人靠养老金生活,这意味着还有近八成老人未能充分纳入社会保障之下。对此,应从三个方面予以深刻反思和解决。
首先,在总量上,加大财政社保投入,反馈于民。目前社会保障支出仅占我国财政支出的12%,远低于西方国家30%~50%的比例,即使是一些中等收入国家,这一比例也在20%以上。财政投入相对不足,从根本上制约了社保的普惠,导致养老金尤其是新农保基础养老金过低,对于老人维持正常生活,杯水车薪。因此,政府必须不断加大投入,通过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反馈于民,让广大民众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其次,在分配上,打破“多轨制”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核心内容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然而,长期以来,养老金存在着严重的“多轨制”、“二元制”。一方面,企业职工需要缴费养老,养老金普遍只有退休前工资的60%左右,而公务员不用缴费,由财政承担,却能拿到90%左右。另一方面,占人口比例较小的城镇居民占有社会保障资源的80%以上,广大农村居民仅仅占有不到20%的资源。分配上的“多轨制”严重消弭了社保的制度善意。今年深圳力推公务员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养老保障制度,带了个好头。唯有打破社保资源分配的“多轨制”,才能真正让养老金成为更多人的救命钱、幸福钱。
此外,在结构上,改变养老三大支柱失衡局面。基本养老金、企业年金和个人商业保险,被称为养老三大支柱。与发达国家的“三条腿”齐步走相比,中国养老保障体系中,只有基本养老保险“孤军奋战”。数据显示,国际通行的第二支柱企业年金,截至2010年底仅占中国养老金总资产10.5%,至于第三支柱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更是几乎接近于零。“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在改革完善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更要通过税收等优惠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建立年金制度,扶持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共同撑起这座养老大厦。(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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