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严禁挪用新农保个人账户基金支付养老金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8日发布消息称,为确保新农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自治区要求各盟市要将国家及自治区的财政补贴及时下拨到旗县,如因节流或挪用造成不能及时发放,将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严禁挪用个人账户基金支付养老金。
记者了解到,为实现参保缴费和待遇发放的精确化管理,自治区要求未补记历史缴费和未使用信息系统发放待遇的盟市须加快信息系统应用进度,确保在9月底前完成所有缴费人员的账户建立和享受待遇人员的养老金系统发放。
截至6月底,全区56个旗县开展了新农保试点工作,参保人数达到290万人,同比增长42%,参保率达到67%,较2010年底净增7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300万人的97%。全区新农保人均养老金达到每月150元。国家试点人均养老金达到每月97元,自治区试点人均养老金达到每月100元,盟市、旗县自行试点人均养老金达到每月303元。
同时全区21个国家试点、4个自治区试点和8个自行试点旗县启用了新农保信息系统,总计292个乡镇(苏木)通过信息系统开展业务经办。试点旗县共通过新农保信息系统录入参保人员基础信息201.6万人,入库率为69.5%。
下半年我区新农保试点将扩大到61个旗县,自治区为此要求各盟市要确保新农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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